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罚款;
国务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地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在征信系统中曝光,未按比例安置不履行社会责任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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