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的通告发表时间:2022-05-27 20:53 北京市——关于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的通告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残发〔2022〕5号)要求,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期为6月1日至10月31日。2021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在申报审核期内以网上申报、现场申报或邮寄材料申报的方式,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申报本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特此通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5日 ![]() ![]() ![]() ![]() 2. 依法依规支付残疾人工资。 3. 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 ![]() 网上申报:按要求上传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现场申报和邮寄材料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 ![]() 1. 网上申报。 2. 现场申报。 3. 邮寄材料申报。 ![]() ![]() 2.《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0〕1082号); 3.《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京残发〔2022〕5号)。 ![]() ![]() ![]() ![]() 【重要解读】@北京用人单位,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新变化”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