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关于办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3-30 15:44 广东省东莞市 关于办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办理对象 2021年1—12月,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未在规定限时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操作。 二、上门申报 请用人单位尽量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如确需上门申报,请根据各镇街(园区)残联要求,预约错峰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