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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残保金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小微企业一定要重视!

发表时间:2023-02-09 17:07作者:自强集团

2023年残保金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小微企业一定要重视!

截止到2022年12月 31日,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中规定的“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经到期截止。那是不是30人以下的企业不再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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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某些税务平台信息,明确2023年残保金最新减免政策,30人以下的企业将不再享受免征残保金政策,2023申报期需正常缴纳。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项


也就是说,在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到期以后,若是30人以下的纳税人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不足3年的,在剩余的时间内仍然可以继续免征残保金。


比如:某企业2019年8月在工商注册成立,在职职工总数21人(少于30人),“3年”期限为“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则2023年申报所属期为2022年的残保金时,按照减免应缴费额的7/12计算缴纳,若企业是2019年之前登记注册成立的,则2023年申报所属期为2022年的残保金时全年都无法享受“30人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优惠。


根据企业的登记注册日期至申报的税款属期计算,属于“3年”以内,且在职职工总数小于等于30人的,在税务大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残保金时,系统自动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征收标准大部分地域按照此政策执行,部分地域有专属优惠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详细政策可以关注自强集团并私信获取。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项、《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一条。


2023年残保金减免优化服务进行中,部分地域1月可以缴纳社保,因此1月开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减免全年残保金,部分地域提前一个月安排下个月社保,因此现在已经无法减免1-2月残保金。建议各企事业、单位提前了解政策,做好前期财务预算,为企业节省成本。


自强集团业务范围覆盖全国,专家团队背书,一对一服务把控全程风险,政策动态及时更新,免费为企业提供省时、省力、省心、省钱的残保金一站式解决方案,为企业合法合规降本增效,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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