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残保金最新减免政策发表时间:2023-07-10 11:56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了,无论是2022年度已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还是未曾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残保金申报和缴纳。 残保金最新减免政策 《财政部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申报征收时间 1、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规定期间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各地区申报开始时间稍有不同,具体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为准,例如,重庆市残保金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少数地区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北京为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