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蒲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发表时间:2022-04-13 16:33 蒲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5 号)、《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规〔2021〕1 号)等规定,现将 2021 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蒲江县行政区域内 2021 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3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ttp://www.sczwfw.gov.cn),切换区域选择为蒲江县,直通部门点击县残联,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申请。 四、网上办理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新注册四川政务服务网平台的用人单位请点击“注册”,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联系电话:88556095 联系人:杨老师 蒲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 年4 月13 日 |